沈璁现在还记得,小时候和母亲去戏园子,母亲百听不厌的一直是一出《霸王别姬》,的确是传统的大青衣;但关于母亲,他似乎并不想过多提及,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。 “好好的一个角儿,怎么现在不唱了呢?” “哼”喜伯冷哼一声,难得激动地骂道:“好个屁!” 虽说有大量北方人南迁,但比起北平,上海能供给京剧的土壤还是贫瘠得多;随着外滩上歌舞厅一家家地开,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去赶时髦了,连戏园子都不爱进。 当时还能做到场场爆满的名伶,整个上海滩也就剩一个裴筱,圈子里的人都指着他能复兴传统戏剧,哪知道人家一扭脸就宣布封箱,脱下戏服,换上旗袍,去百乐门登了台,一夜之间便换了身份,再次红遍上海滩。 说完,喜伯还不忘愤愤地补了句:“还不都是钱闹的!” 上台唱戏,就跟打开门做买卖一样,若是行情上名角也没有歌女的收入多,裴筱为了多挣些钱而转行,在沈璁看来也无可厚非,他有些疑惑,喜伯为何会突然如此激动。 “消消气儿”他拍了拍喜伯的胳膊安慰道:“不沾亲不带故的,你这是跟谁置气呢?气坏了身子多不值当。” “不生气,我生什么气啊……”喜伯佝偻着肩背,摆了摆手,嘴上说着不生气,但还是重重地叹了口气,“我就是遗憾,一直到太太走,都没能好好听上一折戏……” 方才面对沈璁诸冷漠,甚至冷血的安排,老头都一脸淡定,现在却突然忍不住眼眶一热。 “不说了。”他连忙背过身去,“少爷你赶紧吃饭吧,别再凉了。” “我上楼收拾收拾去……” 喜伯话里话外对裴筱的埋怨,沈璁都能听出来,但这不太合常理;他母亲这一辈子短短几十年,有过太多的遗憾,没道理怪罪到一个不相干的戏子身上。 他知道喜伯不是个蛮横无理的人,说话时也明显有所保留,但他也不想再追问下去了。 毕竟若论遗憾,母亲离世时他还被困在法国,甚至没能见到最后一面,才是最大的遗憾。 就算要埋怨,比起裴筱,最该被埋怨的,也是他自己。 左右没什么胃口,他随便夹了两口菜,便撂下筷子准备早些上楼休息。 木质的楼梯上,他正好跟抱着一堆杂物下楼的喜伯错身而过。 “少爷。”喜伯侧身将人叫住,从身上抱着的一堆杂物里腾出手来,递过去一叠法币,“这么的大人了,怎么还丢三落四的。” 沈璁是他看着长大的,他已经去世的老婆还是沈璁的奶娘,虽然身份有别,但他自己的孩子夭折后,其实心底一直是把沈璁当半个儿子在照顾,说起生活上的琐事,声音里会不自觉流露出些许长辈的唠叨。 对于这种按说有些逾矩的做法,沈璁向来欣然接受;跟那个他不愿姑息的冒失司机不一样,在他心里,也是把喜伯当做亲人看的。 但当他看清喜伯递上的那叠法币后,嘴角的笑意却一点点僵住了。 “你在哪捡到的?”他沉声问道。 “就好好儿地放在你的书桌上呢。”面对沈璁突然严肃的表情,喜伯有些摸不着头脑,“我还以为是你出门前换衣服,掏出来忘了揣上。” 沈璁接过那叠法币数了数,确认是他早上离开前留给裴筱的,为怕对方看不见,他还贴心地直接塞进了裴筱那件细毛呢风衣的衣袋里。 就算是裴筱换衣服时不小心掉了出来,也不该那么刚好,一张不落,都规规整整地“掉”在书桌上。 沈璁回忆起昨晚的细节,如果没记错的话,他不止撕碎了裴筱的丝袜,还扯破了那身旗袍。 那可不是什么寻常成衣店就能买到的普通货色,杭罗苏绣的料子,细致的针脚,合体的剪裁,一看就是老裁缝店的贵价货。 裴筱分文不取,岂不是成了赔本买卖? 沈璁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蠢的人,尤其是裴筱这种本就是为了钱才混迹在风月场中的交际花。 一个人不要钱,就一定是有别的价码。 “喜伯。”沈璁舔了舔抿紧的唇缝,“他早上走前,没说什么吗?” “大概早上十点过的时候吧……”喜伯拍着脑袋回忆着,“我经过少爷门前时,裴老板开门找我要针线包,说是不小心刮破了衣裳,不好穿出门。” “可咱家哪有那东西啊,我没法子,就只好找了件少爷的衣服给他,又帮忙叫了辆黄包车来,这才把人送走。” “走前裴老板还客气说,会把衣服洗干净后再送回来。” 喜伯说话时,沈璁抿紧的唇缝一点点舒展开来,微微上扬,直到最后,终于露出了个明显的笑容。 又一手欲擒故纵? 裴筱果然是个中行家里手。 不知为何,一整天无聊应酬的疲惫,和方才说起母亲离世时心底的隐痛,在这个瞬间基本被一扫而空。 他双眸微阖,似乎又闻到了裴筱身上那股混进了郁金香花朵的特殊香味。 不过这一次,不再是他的幻觉。 他睁眼便瞧见,喜伯手上抱着的,正好是他跟裴筱昨夜挥洒云雨时铺在床上的被单。 之前他从不在外留宿,是因为有轻微的洁癖,所以在带人回家后,梦醒时 百乐门的后台化妆间,离裴筱登台还有一段时间,正常情况下,他这时候应该正在舞池附近,跟那群人模狗样豪绅二代们应酬交际。 但此刻他坐在梳妆台前的木凳上,正盯着摊放在自己大腿上一件折叠平整的白衬衫发呆,已经有好一会了。 那个晚上已经过去了好几天,他每天出门前都会把这件从沈璁那借来的衣服带上,准备还回去,但每一天的演出结束后,又总是心情复杂地带回家。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想什么。 “哦哟喂” “看看谁来啦?这不是我们裴大老板吗?” 不用回头,裴筱也知道这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是谁,台上的歌舞声停下有一会了,李茉莉她们也差不多该回后台了。 “长久不见,还以为裴老板攀上高枝,不会回来阿拉这个小庙子了呢!” 那晚以后,裴筱的确是第一次回百乐门,但一直以来他都辗转在外滩几个不同的歌舞厅和夜总会,并不会每晚都到百乐门登台。 这事李茉莉是知道的,明显在故意挤兑,但裴筱也不在乎,只是低头将摊在膝上的衬衣收进面前的纸袋里,起身准备离开。 但李茉莉却一个转身上前,拦住了他的去路。 “沈家七爷出手向来阔绰。”李茉莉挑衅地看着裴筱,“怎么,裴老板大头都已经捞走了,也不肯多休息两天,给我们小姐妹留口汤喝喝。” 打裴筱记事起,就被卖进了戏园子,买走他的男人叫冯吟秋,是当时北平城内最炙手可热的名旦,也是后来领他入行的师父;这样挖苦嘲弄的话,他还没板凳高的时候,就跟在冯吟秋身边听过一箩筐,早就已经免疫了。 但在听到沈璁的名头时,他还是难掩心底的心虚。 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他偏过脸去准备绕开面前的李茉莉,冷着声音道:“麻烦让让。” 李茉莉红了这些年,直到现在,只要裴筱不在,她还仍然是百乐门的头牌,可只要裴筱出现,她就跟被打入了冷宫似的,乏人问津,心底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。 之前不管怎么言语挑衅,裴筱都只当她是空气,正眼都没瞧过,就算上次难得拉下脸来客气地跟她打听点事,到头来也是连句谢谢都没有,转头就走了。 她只觉自己有气没地撒,就像握紧的拳头只能锤在棉花上,说不出的窝火;在她看来,裴筱那双狐狸精似的眼睛就是长在了头顶上,眼下好不容易被气得向下瞧了瞧,她又怎么可能轻易将人放走。 “就这个礼拜一早上,不到十一点,你从马斯南路上的一栋二层小洋楼里出来,上了一辆黄包车。”她伸手搭在一旁的梳妆台上,彻底堵死裴筱的去路,把头偏向里侧,凑近后压低声音道:“没记错的话,裴老板不住那里吧?” 看着裴筱震惊的眼神,她得意地笑出了声,“帮帮忙” “马斯南路的房子诶,就算是裴老板也住不起的呀!” 裴筱吃惊地瞪大了眼睛,激动道:“你是怎么知道的!?” “哦哟,拎拎清楚好伐”李茉莉显然对裴筱这个反应十分满意,她靠在梳妆台上,惬意地拢了拢自己的头发,“侬出去打听打听,个法租界里可还有我李茉莉伐晓得的事情呀?” 说完,她转头看向裴筱,正准备好好欣赏“战利品”怒不可遏,又无可奈何的样子,却见裴筱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,直叫人后背发凉。 裴筱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可以万种风情,可以颠倒众生,可以含羞带臊,也可以含娇带嗔,偏偏李茉莉从没在对方眼中看见过这么凌厉的东西,盯得她浑身不自在。 “咳咳” 她尴尬地清了清嗓,正准备说点什么找回场子,裴筱却隔着纸袋子,直接推开了她撑在梳妆台上的胳膊,扭头就走。 这样有些“目中无人”的态度着实让她一阵无名火起。 她不是个有心机的人,习惯了直来直去,气不过便当场一把拽住了裴筱的胳膊。 “我告诉你,裴筱,不要太得意了!”她昂着下巴凑近裴筱身边,恶狠狠道:“他沈璁是什么人呐,上海滩还没有谁能在他身边待到第二晚的!” “侬伐是第一个,也伐会是最后一个!” 裴筱没有再回头看李茉莉,直接抽回胳膊将人甩开,扭头走出了化妆间。 受限于脚上的高跟鞋,他不可能跑得太快,但还是以一种近乎小跑的姿态,很快从百乐门的后门跑了出去。 直到彻底逃离了身后的喧嚣,他才停下脚步,站在一面斑驳的墙壁前,小口但急促地喘着粗气。 在他身后一墙之隔的地方,是那片夜夜笙歌,声色犬马的十里洋场,包裹了整个上海滩最纸醉金迷的灯红酒绿,而在他身前的破败小巷,又是另一番景象。 这里没有排水系统,连日淅淅沥沥的小雨和垃圾一起,堆成了路面上令人作呕的泥泞;这里也没有路灯,只有身后百乐门里关不住的霓虹,偶尔印在路边的蓄满污水的坑洼里。 小巷对面的树下有睡着的流浪汉,也有零星几个休息的黄包车师傅,他们会捡一块稍微干燥些的地方,趁着歇脚吃饭的功夫,几个人凑在一起打牌聊天,便算是一天难得的消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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