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退烧了吗?” 见沈璁点了点头,他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,兴奋得手舞足蹈。 “我就知道……我就知道!” “你知道什么?”沈璁疑惑道。 “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有事!”裴筱喜滋滋地端来门口柜台上的粥,“好人有好报!” “……啊?” 沈璁闻言愣了一瞬。 他一直知道,很多人在背后喊他活阎王,挖苦他“沈大少”,面上怎么捧着他,背后也都怕他,骂他;好听点的说他喜怒不形于色,城府极深,难听的就直接骂他阴险狡诈。 “还从来没有人说过……” “我是好人。” “他们又不跟你睡一张床上,知道什么?” “我说了才算!”裴筱一脸骄傲地扬了扬下巴,端着碗把沈璁往那张临时搭成的“床”边拽,“你赶紧吃点东西,然后吃药,没准这病就能好得差不多了。” “你……” 沈璁这次没有拒绝,乖乖坐在了“床”上,但裴筱挨得他太近了,他还是抬起胳膊将人拦开了些,然后才捂住口鼻道:“你还是别离我太近了。” “一会最好再找个东西把口鼻蒙上。” 眼下状况是好了不少,但他身上的疹疱还没消,就算不能确定自己得的到底是不是天花,但他肯定是染了病的,就算状况好,也有可能只是病程反复。 他不想传染裴筱。 裴筱倒也没拒绝,真就转身随便翻了截什么布头蒙住了半张脸。 只要沈璁不再赶自己走,可以让他留下来照顾,别的什么事,他都是无所谓的。 在脑后系好活扣后,他还俏皮地冲沈璁眨了眨眼睛,“行了吧?” 沈璁刚要端起身旁的粥碗,看见裴筱回过头来,居然看傻了眼。 裴筱拿来捂住口鼻的布头也不知是从哪找来的,看材质像是那种厚实的白纱,又像是西式装束用来点缀的蕾丝,蒙住他半张小巧精致的脸,只露出一对弯弯的眉眼,笑眯眯的,居然还挺好看。 “都什么时候了……”沈璁无奈地笑道:“你不愁吗?” “裴筱要是发愁,七爷不是更愁了?”裴筱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毛,“你现在是病人,就得保持好心情,才能快点康复起来” “上次喜伯在医院里嚷嚷着要回家,你就是这么跟他说的。” 见沈璁眉心微蹙,他也渐渐收起了方才眉眼中的笑意。 “沈璁,以前再难的日子,我都一个熬过来了。”他笃定道:“现在有你在我跟前,还有什么好怕的?” “一定能扛过去的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沈璁低头,正好看见自己胳膊上的疹疱,不由得担心道:“如果我真有什么” “呸呸呸!乌鸦嘴!!!”裴筱连忙打断道,伸手作势要捂沈璁的嘴,见对方扭了扭头,便又收了回去,“沈璁,你听着,我不准你有事” “你要真敢……” 刚才还笑得眉眼弯弯的人,转头就红了眼尾。 裴筱不是不担心,只是现在已经这么艰难了,他不想唉声叹气的,让沈璁更难受。 “你要真敢……敢有什么……我肯定……”他说着别过头去,不愿意让沈璁看到自己掉泪,“要陪着你……” 可能是病中的人容易脆弱,听着裴筱声音里尽量克制着的细碎哭腔,沈璁实在懊悔,自己为什么要想这么多,变得这么“矫情”。 他好想可以像以前那样,把人圈进怀里好好安慰,但看看自己胳膊上的疹疱,最后也只能作罢。 “水……”他尴尬地清了清嗓,第一次连岔开话题都生硬,“你不端给我……我怎么吃药啊……” 听出沈璁局促的声音里居然带着两分撒娇求饶的味道,裴筱“噗嗤”一声破涕为笑。 “少爷请用” 他转身将那碗清水端给沈璁,还故意学着戏文话本里丫鬟的样子,对沈璁福了福身,逗得沈璁也忍俊不禁。 但就在对方仰头灌了一大口水,准备将那颗得来不易的药丸扔进嘴里时,他又觉得不对劲了。 “诶”他连忙拉着沈璁的胳膊,将人拦了下来,“粥,你还没喝呢!” “喜伯说过,西药伤胃,你都多久没吃东西了,不能直接吃药的。” “咳咳”等裴筱收回手,后退两步跟自己拉开写距离,沈璁才为难道:“你……真的不吃点儿?” 他现在有病,刚才裴筱把衣服盖在了他的身上,等会肯定不能再穿了,要是再吃点东西暖暖身,等会出去要冻坏的。 “吃点儿东西”他把粥碗往裴筱的方向推了推,“身上暖和。” 裴筱素来怕冷,小时候手脚还长过冻疮,来上海后虽然没有再犯过,但若不好好养着,偶尔还是会泛红,又疼又痒的。 他想起之前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,沈璁有多紧张自己,从来不让他碰凉水不说,就算偶尔起来太早,喜伯没来得及烧好热水,沈璁也会把毛巾拧干,捂在手心里暖热和了,才递给他洗脸。 其实他根本没有这么娇气,但看见沈璁捂着毛巾的时候,也好像是捂着他的心。 以前日子好过,沈璁对他再好,也只是锦上添花,顶多旁人见了,夸沈璁一句细心,夸他一句命好;但眼前这个景况下,对方还能记得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,就比吃什么都暖心。 “我这不是有衣裳吗?” 感动归感动,但眼下还不是相拥而泣的时候,他故意伸开胳膊在沈璁面前转了个圈,也算是分散一下自己鼻酸的注意力。 “袄子,可暖和了。” 从裴筱打后院进屋,这么久,沈璁都没发现,对方居然已经换上了一声灰白色,虽然不破,但看上去旧旧的夹袄。 他没见过裴筱穿得这么朴实素净,但可能是因为人好看,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不违和,以至于他压根没发现对方换了衣服。 就在沈璁发愣时,裴筱已经背过身去,又翻出一件差不多的黑布袄子。 “我给你也弄了一身,等会吃完东西就换上,出门才没那么打眼。” 之前沈璁买给裴筱的衣服,都是上海滩数一数二的高级货,包括刚才盖在他身上那件呢子大衣,一眼就能瞧出是上等料子;还有他自己身上的白衬衣,看着平平无奇,其实也不便宜。 这样动乱的时局下,寒冬腊月里,他们俩一个衣着光鲜,一个衣衫单薄,就这么走在大街上,的确是太打眼了。 这些沈璁不是想不到,但他已经来不及考虑这么多了。 因为事发突然,现在他和裴筱身上什么都没有,唯一能拿得出手的,也就只有那块表。 若是放在和平年代,那块百达翡丽的确是价格不菲,哪怕只是推到几个月前的上海,也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稀罕物;就算沈璁当时在国外买下这块表,那也是花了大价钱的。 可一旦战火燃起,再怎么稀罕的物件,其实也不如一件御寒的冬衣,甚至不如一碗粥。 之前,沈璁是把表给了裴筱,让对方拿去换点钱,但到底能换多少,他心里其实也没底,只是想着哪怕只换点东西,拿去疏通疏通防空洞里同样生活艰难的百姓,应该也不成问题。 法币早已经沦为废纸,说到底,在这样的时局下,真正好用的东西,只有黄金;之前在沈克山和他跟喜伯的飞机上,都装了好几箱金条,大概也是沈克山早就准备好的。 至于这表,就算有价,基本也无市。 裴筱居然能拿这么块无用的铁皮疙瘩,换来战时最紧缺的药品和冬衣? “你哪儿来的钱?”沈璁不解地问道。 “我……没有‘钱’啊……”裴筱满脸疑惑,似乎听不懂沈璁在说什么,“现在就算有‘钱’也不顶事了,没人收法币,都不如拿去烧灶台,还能暖暖身子。” “那这些东西……” 沈璁说着,扯了扯裴筱给他准备的那身袄子,居然从里面掉出了三根金条。 “你……”他震惊道:“哪儿来的?!” “我从银行里取的啊。”裴筱诚实道:“我拿你那块表去疏通了汇丰银行的人,把之前存在保险柜的金条取了出来。” 在外面,这块百达翡丽不当吃不当用,很多人大概连认都不认识,自然有价无市;但银行里不少外国佬,就算是在里面上班的国人基本也都是留过洋,懂外语的,倒是应该识货。 沈璁没有怀疑裴筱撒谎,变着法让自己宽心,但之前对方就不肯收下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那套小别墅,就算走,也没带一点值钱的东西离开,包括那对红宝石的耳坠。 “你上哪攒下这么多金条的?”他不解地问道。 “我……”裴筱老老实实答道:“认识你之前就攒下了,还有一部分是从北平带出来……” 他答得是老实,但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,渐渐就没了声音。 沈璁也很快发现了破绽。 之前因为朱珠的事,裴筱负气出走,被沈璁在那家英国佬的咖啡馆找到时,他说是为了糊口;可他早早攒下这么几大根金条,若是放到寻常人家,养妻活儿,省着点花,一辈子都不用愁了。 沈璁盯着裴筱,好气又好笑,最后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。 “小骗子。” 意识到自己被拆穿后,裴筱反倒不心虚了,落落大方地对上沈璁的眼神,理直气壮道:“若不是裴筱这样,七爷可会来找我?” “你要我找你,在法租界随便一个地方晃两圈不就行了?干嘛还吃力不讨好地跑到英租界去?”沈璁眉头轻蹙,“你就不怕我找不见你着急。” “放眼整个上海滩,沈家七少爷若想找一个人,可还有找不到的道理?”裴筱振振有词道:“我又不会躲到垃圾桶里去……” “但若是七爷不想找,那即便裴筱每天都在你眼巴前晃,也没有什么意思。” 从来都是沈璁算计别人,锱铢必较,算无遗策,轮到自己被人“算计”,还是头一遭。 但他却生不起气来。 因为,从头到尾,裴筱想要的,都不过是他的一颗真心。 以前他怕麻烦,从来只喜欢乖巧迟钝些的,现在才发现,原来聪明的大美人,也这么让人上瘾。 “你啊”他无奈地苦笑道:“真是千年的狐狸成了精。” 沈璁的“评价”,裴筱大大方方地笑纳,狡黠的眉眼轻轻一挑。 “那七爷喜欢‘狐狸精’吗?” 沈璁看着裴筱,宠溺地笑笑,点了点头,“喜欢。” “那还不赶紧乖乖把粥喝了?”裴筱故意夸张地做出一副娇弱的模样,“‘狐狸精’大老远地给您端碗粥回来可不容易,就这么放凉了,你也忍心?” “还是你先” 沈璁还是坚持想让裴筱也多少吃点,但话还未出口,就被对方打断了。 “哎哟我的七少爷”裴筱夸张道:“你可别再操心了!” 沈璁在想什么,其实他很清楚,心里也是感动的,但他只要沈璁对自己有这份心思就够了;现在对方还病着,他不能像之前那样心安理得地接受安排、照顾。 “我就是饿晕过去,你扛着我也是能跑能跳的,你是不知道,我刚才把你抬进这屋里废了多大功夫。”他说着娇嗔地盯了沈璁一眼,“七爷要是再晕倒,可让裴筱怎么办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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